关于征求《供应商资质能力评估标准》意见的通知
各供应商:
为规范企业物资供应商管理,优化评价方法,科学开展供应商评价工作,企业物资部组织修编了相关物资供应商评价标准,并于2014年10月中旬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分省企业和部分供应商对评价标准进行了集中审查,会后根据会议审查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
为确保后续评价工作顺利实施,现对按集中审查会意见修改完善后的《供应商资质能力评估标准》(征求意见稿)进行意见征集和确认。
请各相关单位于2014年11月10日17:30前将修改意见和建议按附件反馈表格式发至邮箱:nwdzsw@cs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