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企业2013-2014年度配网类、营销类物资供应商评估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广东电网企业物资供应商管理工作,提高供应商管理水平,建立良性竞争环境,广东电网企业从2013年下半年起对供应商评估工作实行常态化管理。
在公告的物资范围内,对供应商进行包括企业产品基本情况、资质、技术、生产、管理、服务等的全方位的评估,评估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取得下一阶段参加投标资格。为提高工作效率,评估工作实行常态化管理,日常接受各供应商提交的评估申请,并定期集中开展评估工作。
一、第一批评估物资目录
序号 |
物资类别 |
物资品类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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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配网设备类 |
10kV SF6柱上负荷开关(普通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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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0kV真空柱上断路器(普通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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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0kV真空柱上负荷开关(普通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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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0kV SF6柱上负荷开关自动化成套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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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0kV 真空柱上负荷开关自动化成套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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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0kV真空柱上断路器自动化成套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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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0kV避雷器(线路型、站用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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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Φ350高强型水泥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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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等径水泥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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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Φ190-230高强型水泥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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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普通型水泥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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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混凝土材料 |
配网混凝土电缆盖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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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35kV及以上变电站内混凝土电缆盖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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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营销类 |
10kV低压计量表箱(镀锌钢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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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10kV高压计量表箱(镀锌钢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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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单相计量表箱(PC外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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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单相计量表箱(SMC外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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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单相计量表箱(镀锌钢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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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三相计量表箱(PC外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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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三相计量表箱(SMC外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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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三相计量表箱(镀锌钢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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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二)具备批量生产、销售、供应标的物所必需的生产制造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
(三)凡属国内生产的产品,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参加评估。
(四)凡属进口产品,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在国内注册成立的最高办事机构或由制造商授权的其他合法机构进行代理。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进口产品,只允许一个有效的代理商(必须持有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五)报名单位未受到南网电网企业或广东电网企业处罚实行市场禁入的。
二、评估实施方式
(一)评估工作采取自愿原则,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在国家法定工作时间向企业物流服务中心提出评估申请。
(二)评估采取周期性评审方式,评估工作分为文件评估和现场评估两个阶段。
(三)组织方审核、定期汇总供应商评估申请及提交的资料后,按照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文件评估,并对通过文件评估的供应商组织开展现场评估,现场评估在文件评估后及时开展。
(四)文件评估工作通过供应商提交电子化资料,组织方集中开展评估。
(五)现场评估工作将在供应商生产场地实施。组织方依据评估标准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评审及打分。
(六)对于评估合格的供应商,组织方将对其颁发评估合格证书。对于未通过评估的供应商,组织方将以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告知其结果。
三、评估结果有效期
供应商评估实行动态管理,评估合格有效期原则上为一年。若合格供应商在评估合格有效期内出现严重的违约、产品质量或清廉问题并经通报处罚的,组织方可视情况取消其合格供应商的资格。
对评估标准不作修订的物资品类,在评估合格有效期满后,组织方将对合格供应商组织复审,复审内容包括营业执照是否通过年审,相关资质证书和业绩证明是否满足要求,产品是否出现重大质量问题,企业是否发生搬迁、分立、并购、重组、产能重大变化等情况。复审通过后,将其合格资格延续一年。合格供应商需及时更新相关资质证书和业绩证明,确保其所登记备案的资质文件满足复审的要求。
若因评估标准发生变化或其他特殊情况在有效期满后需重新组织评估的,其合格有效期不作延续。
四、重新评审的条件
原评估不合格或者出现搬迁、分立、并购、重组、产能重大变化及其他需要进行重新评估的供应商,可在原评估结束一年之后向组织方提出重新评估申请。
五、提交评估申请的注意事项
(一)申请提交方式
供应商评估工作组织方为广东电网企业物流服务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46-152号海景中心),物流服务中心在一楼服务大厅常设对外工作窗口,日常接受供应商业务咨询,接受供应商提交的评估申请和资料并对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正确性进行复核确认。
组织方只接受供应商现场所提交的评估申请及资料,对于供应商以邮寄、快递、传真等其他方式提供的申请资料,将视为无效申请。
(二)供应商需提交的资料
国家工商、税务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关执照、证书等基本信息,并按物资品类提交相应的生产许可证明、产品资质及业绩证明等专项资料。提交资料清单见公告附件的文件评估标准提交资料清单。
资料应以电子版形式,PDF或jpg格式,总文件应小于100M,文字、图像及公章应清晰,版面应为便于阅读的正直方向,不得旋转、倾斜或颠倒,资料提交格式见公告附件三的供应商提交资料模板。
六、供应商评估计划安排
按照工作计划,本公告目录内的物资品类的评估工作安排如下:
批次 |
评估范围 |
文件评估安排 |
现场评估安排 |
评估结果确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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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批次 |
截止2013年10月15日前确认提交评估申请及提交资料的计量表箱、水泥杆及电缆盖板、10kV柱上负荷开关、断路器及自动化成套设备、10kV避雷器物资供应商 |
2013年10月 |
2013年11月 |
评估报告审批完成后 |
七、纪律要求
供应商在评估全过程出现以下行为的,一经查处将废除其评估资格,若已取得合格供应商资格的,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
(一)提供虚假的营业执照、业绩证明、试验报告或相关材料的。
(二)在评估过程存在弄虚作假等违反诚信原则的。
(三)向考评组人员行贿的或在评估过程出现其他违反《清廉自律通知书》的行为。
八、注意事项
(一) 本公告刊登在澳门合法正规网投企业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并将根据实际情况发布供应商评估公告澄清补遗。
(二)在开展现场评估工作前,供应商会收到组织方关于现场评估的通知和具体安排,请予配合。
(三)供应商应对提交评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供应商评估申请所提交资料存在弄虚作假、变造伪造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评估资格或合格供应商资格,并在两年内不再接受其提出的评估申请。
(四)按照工作计划安排,第一批评估申请的提交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15日,组织方将安排在10-11月组织开展文件评估及现场评估工作,该批次评估的结果将作为目录内物资下一年度招标的准入及评审依据,请各单位给予充分重视。
(五)评估工作相关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5297
技术支撑电话:020- 85125272;020-85125270
投诉受理电话:020-85125285
(六)供应商登记的相关资料下载和评估申请均免费。
九、相关附件
(一)文件评估标准和现场评估标准
(二)评估申请表及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三)供应商提交资料模板